1. 持有伪造的发票罪的定义和法律依据
持有伪造的发票罪是指持有伪造的发票、购物凭证或者其他的财务凭证,或者故意销售、使用伪造的发票、购物凭证或者其他的财务凭证的行为。这是我国《刑法》第二百四十三条规定的罪名。2. 如何对持有伪造的发票罪作出判断?
在判断是否构成持有伪造的发票罪时,需要考虑以下三个因素:是否具有伪造的主观故意;伪造的发票、购物凭证或者其他的财务凭证是否起到了欺诈、隐瞒、窃取等效果;具体情况具体分析,根据案件的不同情况对照相关的法律条款进行判断。3. 判定标准
个人持有伪造的发票、购物凭证或者其他的财务凭证,但并不在向他人销售、使用伪造凭证等情况下,一般不会构成我们所说的持有伪造凭证罪。而商家持有伪造凭证,且有销售之行为,即可构成持有伪造凭证罪。4. 其他注意事项
在判定持有伪造的发票罪时,还需要注意以下问题:首先,要注意伪造凭证的真实性,是否存在技术性问题;其次,要判断伪造凭证的具体数量和情况,是否涉及多人制作、销售等问题;最后,还需要考虑个人的情况、动机等因素。总结:
在判断持有伪造的发票罪时,需要考虑的因素较多,因此需要根据不同案件的具体情况灵活处理。同时,需要注意判断是否具有伪造的主观故意和凭证是否发生实质性的影响,并以此为标准进行判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