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故意损毁名胜古迹是一种破坏文化遗产的行为,属于刑法规定中的犯罪行为。我国《刑法》第二百二十三条规定,头等情节造成特别严重后果的,可以判处死刑或者无期徒刑;其它情节可以判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2. 所谓头等情节包括:破坏的文物数量多,或者价值巨大;在名胜古迹、城市古迹保护区内犯罪;采用暴力手段或者其他严重手段实施犯罪等。这样的情节显然是对文化遗产保护的严重威胁,所以判罚要比较严重。
3. 如果犯罪情节较量轻微,例如破坏文物数量较少,或者只是毁坏了一些轻微的文物,按照法律规定,可以判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如果情节较轻,可以判处一年以上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管制,或者罚金等。
4. 当然,在定罪量刑时,还要根据犯罪人的具体情况进行考虑。如果犯罪人在案发后能够立即自首,且认罪认罚,可以从轻或减轻其刑罚。如果能够补救损失,赔偿受害方损失,也可以减轻其刑罚。反之,如果犯罪人情节严重,后悔不迭,又拒不认罪,就没有缓刑、减轻刑罚的可能。
5. 故意损毁名胜古迹不仅是一种破坏文化遗产的行为,更严重的是对于国家的影响, 所以被认为是非常严重的犯罪。国家对于文化遗产的保护越来越重视,通过规定相关的法律法规进行惩罚。希望能够通过科学、合理的判罚,让犯罪人自觉遵守法律法规,保护中国优秀的文化遗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