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我国雇用逃离部队军人案件的立案追诉标准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2. 首先,雇用逃离部队军人必须是因为他们逃离部队而被公司或个人雇用的,而不是因为其他原因被雇用的,对此需进行严格的调查取证。
3. 其次,雇用逃离部队军人的用人单位必须是知情的,即已知他们是逃离部队的士兵而仍然招收他们,如果用人单位没有知情,则不在此案件追诉范围内。
4. 再次,被雇用逃离部队军人的工作性质也要受到重视,如果他们在工作期间使用了从部队带出来的武器装备进行犯罪活动,那么此案件的追诉也是必然的。
5. 最后,逃离部队的原因和情节也将影响此案件的追诉标准。如被迫逃离部队又迅速归队、属于特殊情况逃跑被追究刑责等情况,将会对追诉此类案件时的衡量标准产生影响。
总的来说,我国对于雇用逃离部队军人案件的追诉标准非常严格,需要进行严密的调查取证,以确保不会冤枉好人或者错过坏人。此外,用人单位和被雇用者的态度和行为也将影响案件的判断和处理结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