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立故意伤害罪是指犯罪行为人以故意为目的,实施暴力行为,造成他人身体损伤的犯罪行为。在我国刑法中,对故意伤害罪有着明确的法律规定,以保护公民的人身安全和健康。
根据我国刑法第二百三十一条规定,故意伤害罪的追究一般根据犯罪行为人的主观故意和造成的后果程度进行处罚。一般来说,根据轻重情节的不同,故意伤害罪的刑罚主要分为三种:
一是较轻情节的,即犯罪手段较为简单,伤害程度较轻或者伤害后果较轻微的,一般处以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的刑罚,如造成轻微的皮肤擦伤或擦伤等。
二是一般情节的,即犯罪手段较为难以忍受或者伤害程度较为严重的,一般处以有期徒刑的刑罚,如造成较重的皮肤损伤、骨折等。
三是较重情节的,即犯罪手段极其恶劣,伤害程度严重,后果严重的,一般处以拘役以上有期徒刑的刑罚,如造成严重的身体残疾或者死亡等。
在具体判决中,除了考虑伤害后果的严重程度外,还会考虑到犯罪行为人的个人情况、社会影响等因素。如果犯罪行为人有悔罪表现并能积极赔偿被害人的损失,同时取得被害人的谅解,法院可能会对其从轻处罚。
故意伤害罪的刑罚根据犯罪的轻重程度和后果进行划分,以实现对犯罪行为人的惩罚和对被害人的保护。只有严厉打击故意伤害罪,才能维护社会秩序和公民的人身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