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痴心女子负心汉”。弱女子常把爱情视为生活的全部希望,全心相待,一旦失去,不惜以性命相酬;而男子毕竟还拥有大千世界,追求功名利禄,爱情只是生命中的一种点缀,此可彼亦可,负心事由是而出。唐代宗大历年间,歌妓霍小玉与诗人李益的爱情悲剧,就是对“痴心女子负心汉”的又一个诠释。
歌妓霍小玉原来出身于贵族世家,父亲是唐玄宗时代的武将霍王爷,母亲郑净持原是霍王府中的一名歌舞姬。因外貌秀美、歌舞动人而被霍王爷收为妾。不料,在郑净持身怀六甲的时候,“渔阳鼙鼓动地来,惊破霓裳羽衣曲”,突如其来的“安史之乱”,打破了郑净持安享霍王爷恩爱的美梦。霍王爷在御敌时战死,霍王府中家人作鸟雀哄散,郑净持带着尚在襁褓中的霍小玉流落民间,开始了贫民生活。到唐代宗大历初元,霍小玉已经十六岁了,禀受母亲的资质,长得容貌秀艳,明丽可人;加上母亲的悉心教诲,她不但能歌善舞,而且精通诗文。这时,母亲郑净持落难时从府中带出的首饰细软都变卖用度殆尽,为了维持母女俩的生计,霍小玉不得不承母亲的旧技,做歌舞妓待客。
为了女儿的前途,郑氏对待客的尺度把持甚严,仅限于奉歌献舞,为客人助兴消愁,决不出卖身体。这样竭力保住女儿的贞洁,是为了有朝一日遇到有缘人,能名正言顺地为人妻,以获取终身的幸福。这样卖艺不卖身的艺妓,娼门中称为“青倌人”,必须意志坚定的人才能做到。霍小玉虽为“青倌人”,但因才貌俱佳,照样能吸引一大批清雅风流之客,成为颇有声誉的红歌妓。这时,有一个青年男子以诗才名满京城,他就是李益。李益是陇西人士,大历四年赴长安参加会试,中进士及第,他在家中排行第十,故人们又称他李十郎。
后来,经过街坊邱十一娘的穿针引线,进士及第后等待委派官职的李益,来到崇德坊的霍小玉家。两人相见,都对对方十分钟情,于是落座客厅,煮酒欢谈,大有相见恨晚之感。两人才情相投,意趣相合,竟有说不完的话题。这时正值暮春时节,槛外花落遗芳,帘前鸟鸣送爽,气侯乍暖还寒,令人神清心怡,谈兴更浓。直至夜阑人静,两人仍未有告别之意。霍母郑氏在一旁看着这一对情意相投的年轻人,心中漾起喜意,心想:“可怜的女儿总算找到了一个可意的归宿。霍母殷勤地点上两支红烛,重洗杯盘,再添酒菜,在烛光摇曳中,李益与霍小玉洒酒为媒,定下了终身,并一同对天起誓:“永结同心,忠贞不二,海枯石烂,相爱不移!”从此,李益留住在霍小玉家,双双对对,同吃同寝,同出同入,俨然是一对新婚伉俪。
光阴茬苒,转瞬夏去秋来,李益被朝廷授职郑县主簿,主簿是掌管全县的行政钱粮的官员,是仅次于县令的父母官。受印后,李益打算先回陇西故乡祭祖探亲。来年春天东行走马上任,在一切安排停当之后再派人前来迎接霍小玉到郑县完婚,这一路奔波,估计约需半年时间,也就是说,这对情侣必须分别半年整。李益获得官位,霍小玉半是欣喜,半是担忧,她好怕李郎此去,远走高飞,再也不会回到她的身边。见李益把今后的打算说得头头是道,霍小玉深恐口说无凭,仍是疑虑重重;李益索性取过笔墨把婚约写在一方素绫上:“明春三月,迎取佳人,郑县团聚,永不分离。”霍小玉珍重地收藏起这一份素绫誓约,就象收藏起一份对前途的希望。在落叶送凉的秋夜里,霍家母女设宴为李益饯行。酒意微醺中,霍小玉忽然郑重地对李益说道:“人事变幻,难以把持,虽有海誓山盟永结同心,但等你官高位显时,难免不见异思迁,为妾只求我俩十年之内倾心相爱,等你三十而立之年,任凭另婚高门也不算晚,到时妾当剪发为尼,永绝红尘!”说完泪水无声地洒落衣襟,李益为之感伤不已,自然又把誓言重复了一遍。谁知随后事态的发展,竟让霍小玉的担忧成了现实,李益申言再三的誓言也被迎面的事实击得粉碎!
李益回乡后,因为功成名就,好生风光了一番,喜不胜收的李家父母忙不迭地替他说下了一门婚事,女方是当地官宦世家卢家的女儿。李益闻说此事,有些为难,硬着头皮向父母禀明了长安霍小玉的情况,李家父母听了大摇其头,反对说:“堂堂进士及第、朝廷命官,怎可以娼门女子为妻,真是岂有此理!”既然父母坚决反对,加之卢家姑娘秀美知书,一派大家闺秀风范,尤其是卢家在朝中有一定势力,对李益的仕途进展大有稗益。如此种种理由,使沉浸在喜悦之中的李益把长安的婚约抛到了脑后。顺理成章地与卢氏结为夫妻,双双前往郑县赴任,夫唱好随,一派和谐美满之象,渐渐把长安绮梦和多情的霍小玉淡忘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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