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中国古代历史上,包拯是一位卓越的官员和法官,以其无比的智慧和公正而闻名。包拯几乎在他所负责的案件中从未断过案,不仅因为他具备卓越的才智和深厚的法理知识,更因为他在面对每一个案情时都能充分考量各方利益,并坚守公正原则。无论是贪官污吏还是普通的冤案,包拯都能用他的智慧和坚定的信念找出真相,护持正义。因此,历史上的包拯成为了一个令人敬佩和仰慕的传奇人物。
神探狄仁杰想必大家都看过,不可否认的是,这是一部非常优秀的作品。狄仁杰在剧中的表现让人记忆犹新,其次更是有关于李元芳的经典语录,最为人熟悉的就是“元芳,你怎么看?”无论是李元芳还是狄仁杰,在剧中的表现都是非常出色的,可是与历史上的相比,就出现了很多差异。首先来说,李元芳在历史上并不存在。
李元芳只是杜撰出来的人物,正史中是没有此人的。2012年的时候,元芳体火遍网络。在电视剧神探狄仁杰中,狄仁杰是一个破案高手,其实历史上的狄仁杰并不是破案的。狄仁杰身为大理寺丞,是断案的,并不是破案的。在历史上,还有一人是断案的高手,并不是破案的高手,此人就是大名鼎鼎的包青天。
包青天人们肯定是熟悉的,他的知名度与狄仁杰不相上下。随着文学作品的出现,包青天越来越被人熟悉,可是历史上的包青天与文学作品中的大不相同。宋朝时期,包青天的名字几乎是尽人皆知的,只不过当时的包青天并不是因为破案出名的。文学作品的不断普及,让人们对包青天有了一个新的认识。
包青天并不是他的本名,他的本名叫做包拯,大部分人对包拯的印象就是脸黑如碳,其实这都是文学作品的写作而已。历史上的包拯可不是脸黑如碳的。关于包拯的说法有很多,比如说斩死自己的侄儿,父母离世由嫂嫂抚养长大等等,这些是否为真的。相信你肯定特别好奇。还有就是包拯斩首公孙策,这都是包拯身上最为人熟悉的故事。
包公本名包拯,字希仁,死后谥号为“孝肃”,生于北宋咸平二年(999年),自幼聪颖好学,深受父母的宠爱。在《铡包勉》和《包公赔情》等戏曲里,说包拯从小受父母遗弃,由包拯大嫂带养成人,其实是不符合历史实际的。文学作品和现如今的电视、电影等作品中,对包拯的描写都是非常片面的,单单说脸色就与文学作品和电影、电视中的不同。
包拯的形象在大多数人的眼中,都是清官,其次就是擅长破案。现存的元代公案戏有18种,包拯一人就占了11种;明代北京永顺堂刊印的说唱词话有13种,反映包拯破案的也有8种。之所以会出现包拯擅长破案,就是因为戏曲的出现,历史上的包拯并不擅长破案,或者说,包拯的本职工作,与破案无关。
戏曲小说的这般大肆渲染,让包拯成为了一个尽职尽责的封建清官变成了无所不能、神通广大的破案能手。历史上的包公,其实远非传说中的那样神奇。与戏曲小说中相同的是,历史上的包拯确实是为民办事,因此受到了后人的敬仰和爱戴。包拯青年时代,确实是破了一次案,这就是一起盗割牛舌的案件。包公在天长县任知县时,一个农民来告状说有人偷割了他家耕牛的舌头。
宋朝时期的律法明文规定,宰割牛是违法的。包拯对那农民说回家把牛杀了,自己留一点吃,其余拿到市场上去卖。那位农民回到家中就真的把耕牛杀了。第二天就有人向包拯报案,向包拯控告那位杀牛的农民,包拯反而将这告状的人扣押起来。在宋史中,仅仅是记载了类似“断割牛舌”这样的几件小案,关于他如何成为“日断阳,夜断阴,三口铜铡泣鬼神”的破案高手,宋朝史料中并没有记载。
关于包拯耳熟能详的推断明了、察识细微、判决恰当、结案迅速的大案要案,大都是来自于晚明时期的《龙图公案》一书。根据考证来说,这里面记载的内容不属实。包拯在29岁的时候考中了进士,在此之前他一直很努力的读书学习。走入官场的包拯开始为民做主。包拯对公务兢兢业业,受到百姓的普遍称赞。这就是说,包拯中进士后,也没有来得及审理多少案件。
由于包拯想要照顾父母,因此包拯一直没有机会出任官职。到了包拯39岁的时候,包拯父母都驾鹤西去,同时守孝期满了,他才又回到了官场,出任县令。正是因为这种孝道,才让包拯名留青史,这是包拯名留青史的一个原因。包拯担当过多种官职,但从史料记载来看,包拯的主要工作并不是断案,而是当谏官和财政官。
宋仁宗庆历三年(1043年),包拯初任监察官员。他先后向宋仁宗提出了《论取士》、《论县令轻授》、《请选广南知州》等建议,还细心考察北面和西面的边防,写成了著名的《论契丹事宜》和《论边将》等奏折,希望朝廷重视军队训练,警备边防。终其一生,包拯几乎没有时间断案。总之,包拯是一面镜子,它照出了官场的黑暗、百姓的无奈,照出了人们对刚正不阿的清官的希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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