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地级市是中华人民共和国设立的一种城市行政区划,通常是在省级行政区划下面,由市公共事务管理行政机关行使全市公共事务管理职能。
2. 相较于地级市,县级市则是在中国地方行政区划下面的一种城市行政区划,它不属于任何一个省(自治区,直辖市)下面的行政区划,而是直接隶属于省级行政区划。县级市的范围一定是在它所属的省(自治区,直辖市)下面的一个或多个县的范围内,且各县之间无交界区域。县级市对外行使县级行政职能。
3. 地级市与县级市一样,都是城市行政区划,不同的是地级市处于行政层次的更高一级,所辖的区域更大,行政权力更大,负责管理的公共事务也更为复杂。
4. 地级市和县级市为国家、地方政府分级管理提供了相对独立的行政管理机构,负责管理本级各项经济、文化和社会事务,配合中央和省级政府制定统一政策,推进地方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
5. 综上所述,地级市和县级市都是城市行政区划,区别在于等级和所属范围,但二者都是地方政府管理下的行政管理机构,发挥着不可或缺的作用,对各地的经济和社会发展起着重要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