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卖员利用自己的"制服"偷走外卖,即使每次偷窃金额不高,多次偷盗也构成盗窃罪。
3月1日,澎湃新闻(www.thepaper.cn)记者从上海市静安区人民检察院(以下简称“静安区”)获悉,该院已于近日对被告人鲁某提起公诉。涉嫌盗窃。区法院判处鲁某有期徒刑四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1000元。
据静安区检察院通报,2022年11月,该餐厅负责人报警称其店内外卖食品被盗。根据店家提供的事发时的监控录像,一名身穿风衣、头戴白色头盔、疑似送货员的男子拿走本应由店内其他送货员送来的菜品。
会不会是一个错误?该店负责人提供了另一段2022年10月的监控视频,视频中该男子穿着同一件衣服,当天还外卖送餐,给餐厅造成经济损失。
巧合的是,事发当天,他们还在离事发地不远的另一家餐厅偷了外卖。根据该店向警方提供的监控录像,肇事者与之前的案件相同。食物真的抢走了外卖。
根据案件线索,警方将犯罪嫌疑人鲁某抓获。案件被移交检察官办公室。面对检察官的询问,饶明表示自己确实是一名送餐员,对餐厅的经营模式很熟悉。进入餐厅后,他会特意挑选放在餐厅公共区域的外卖。事发当天我没有送货单,所以不是所谓的失误,只是自己偷的。
“你自己也是送外卖的,要知道偷快递会给店家和骑手带来很大的麻烦,为什么还要继续偷?”
“钱不够花,每天最多跑两个小时,不是天天跑,挣的钱不够吃,只好去偷。”
经查,2022年10月9日,焦明偷走了红豆年糕等。价值145.5元。十分钟后,鲁某又到附近的餐厅作案,偷走了价值71.6元的外卖,包括肉丝和炒面。鲁某偷了3次,共计306.9元。
此外,2019年8月,法院以煽动争吵寻衅滋事罪判处鲁某有期徒刑八个月。
检方认为,鲁某多次盗窃他人财物,其行为违反了第264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的规定,应当以盗窃罪追究刑事责任。近日,静安区检察院以涉嫌盗窃罪对鲁某提起公诉,法院作出上述判决。检察官说:“不要以恶小而为之。”小偷小摸不是小事,不止一次也是犯罪。几份外卖的价格并不贵,但是鲁某在活动中付了钱。
上映地点:上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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