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涉林作业时,应当在轮廓线埋深100米内清理障碍物。
2. 涉林作业时,应当随时备好灭火器材并妥善使用。
3. 森林草地管理人员不得在森林中点燃火源。
4. 游客在森林里野火禁烧,严禁在森林里进行野炊棚挂式露营等违禁活动。
5. 森林草地管理局应当组织有关观察人员在高山、要道、要点等监视难点安排休息驻点,加强对这些地段的观察和预警。
6. 任何单位和个人在森林和森林防火带内建造房屋、搭盖棚棚舍、修建草厂(坝)、开挖池堰等,均必须先向森林草地管理局提出申请,经批准方可施工。
7. 森林草地管理局安排人员对易发火区及期间加强管烽、管拱、管瞭等重点部位进行巡逻或值勤。
8. 森林草地管理局可通过收费或出租等方式,招募一部分兼职人员作为抄火人员,参与森林草地的防火工作。
9. 严格落实火源管理制度和营造清晨、晚上禁火的良好环境,对渣土、炉渣等易燃物,进行妥善保管,防止延烧。
10. 森林草地管理机构设有接报报警电话、接老百姓拨打的投诉电话以及防火值班电话等。
总之,要提高人民群众的森林防火意识和防火自救能力,将森林防火工作落实到微观环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