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传授犯罪方法行为属于犯罪的教唆行为,属于刑法规定的犯罪行为之一。对于这种行为的判刑,首先要根据传授犯罪方法的具体情况来认定其犯罪构成。
2. 如果传授的犯罪方法已经被矫正机关或公安机关发现并采取了一定的措施,但犯罪行为并未得逞,那么应该以教唆未遂罪来认定。按照我国刑法规定,教唆未遂罪的刑期为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如果情节较轻,可以依法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3. 如果传授的犯罪方法已经导致他人实施了犯罪行为,那么传授者应该以教唆犯罪罪来认定。按照我国刑法规定,教唆犯罪罪的刑期为5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如果情节较轻,可以依法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4.需要注意的是,在具体判刑的时候,还需要考虑到传授犯罪方法的次数、传授的对象、传授的犯罪类型等因素。这些因素都会对判刑产生一定影响。同时,传授犯罪方法的人员如果自首并积极配合调查,也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5.总之,传授犯罪方法的行为本身就是对社会安全的严重威胁,必须依法严惩。判决时应当以情节严重程度为考量,综合量刑原则,合理判决,从而发挥刑罚的教育、惩罚和改造功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