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诽谤案件司法解释规定内容包括: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侵犯人身权利、民主权利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二)》规定,对于诽谤罪的定罪量刑应当依据被诽谤人在社会生活中地位、影响所在等方面的情况进行综合衡量,并考虑以某种方式清楚地驳斥诽谤事实或者表述的可能性,具体内容包括:
(1)被害人的社会地位、履行职务的表现、名誉、精神状态;
(2)诽谤行为的性质、情节、影响、手段等;
(3)事实真伪等问题。
2. 诉讼中需要证明的内容:
对于诽谤罪的证明主要分为两部分:
(1)涉案言论或行为是否存在,需要提供证人证言、物证、书证等证据;
(2)被诽谤行为是否足以构成诽谤罪,需要结合被害人的社会地位、被害人的名誉、涉案言论或行为的言辞、情况等因素进行综合判断。
3. 如何区分公共人物和普通人:
在判断是否构成诽谤罪的时候,需要区分不同的被害人身份。对于公共人物,由于其公众形象已经被社会广泛认知,因此其名誉相对脆弱。在判断是否构成诽谤罪的时候,需要考虑到公共人物的职务、社会地位、行为等因素。而对于普通人,由于其较少公开曝光,因此名誉相对脆弱,不应受到随意诽谤的行为。
总结:诽谤罪是一种侵犯人身权利、民主权利的行为,其定罪量刑需要考虑到多个因素,包括被害人的社会地位、诽谤行为的性质、涉案言论或行为的真伪等。在诉讼中,需要通过提供证人证言、物证、书证等证据来证明涉案言论或行为的存在,以及是否足以构成诽谤罪。在判断是否构成诽谤罪的时候,需要对不同的被害人身份进行区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