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最高检持有伪造的发票犯罪司法解释内容包括:
(1)对伪造、出售、购买、运输、储存、使用发票等行为定性;
(2)对伪造发票的构成要件解释和量刑规定;
(3)对发票虚开罪中虚开处罚金额、数额认定等问题的规定;
(4)对发票违法行为的刑责追究标准;
(5)对发票管理规则的明确;
(6)对发票案件办理程序的规范。
2. 其中,伪造发票的构成要件包括:伪造发票、使用伪造发票、运输、储存、出售、购买伪造发票、洗钱等。伪造发票指伪造国家税务机关认可的税控系统产生的有效发票信息,或者伪造国家税务机关或者企事业单位使用过的发票信息。
3. 根据司法解释,伪造发票罪的最高刑罚是无期徒刑,并可以并罚。而发票虚开罪的最高刑罚是死刑。
4. 对于企事业单位的发票管理,司法解释要求其建立、健全发票管理制度,增强对发票制作、使用及审核的管理和监督。同时,对于个人和企事业单位涉嫌发票违法行为的,司法机关将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5. 总结:司法解释明确了伪造发票等犯罪行为的定性和构成要件,并规定了刑罚和管理规则,旨在打击各类发票违法行为,维护税收秩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