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是我国刑法规定的一项罪名,指的是除国家工作人员以外的其他人员在工作中收受贿赂的行为。这些人员包括企业职员、社会组织人员、学校教职员、医护人员等。
2. 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的惩处范围是比较广泛的,不仅指的是金钱方面的贿赂,还包括各种非金钱性贿赂,例如收受礼品、商业贿赂、色情服务等。具体定罪量刑应当根据个案情况综合考虑。
3. 在立案过程中,检察机关应当审查非国家工作人员收受贿赂的数额、收受贿赂的频率、收受贿赂的方式等多种因素。一般情况下,当收受贿赂的数额达到一定程度,或者收受贿赂的时间和频率较高,就可以认定其构成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
4. 对于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的惩处,我国法律规定了多种处罚方式。轻微情节的可以处以罚款、拘留等行政处罚,较为严重的则会被依法定罪处刑;对于情节特别严重的情况,可能会处以剥夺政治权利并终身监禁的重刑。
5. 总之,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是打击贪污行为的重要手段之一,旨在维护社会公平正义和民生福祉。非国家工作人员要时刻提醒自己,严格遵守法律规定,自律不收受任何贿赂,并且积极举报贪腐行为,为建设清廉的社会做出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