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能否继承著作权中的精神权利呢?答案是肯定的。精神权利是指著作人的署名权、修改权、撤回权、公开权等,是保护著作人人格利益的权利。它们与著作人的人格有深刻的关联,是著作人人格权的体现,因此具有不可分割、永久的性质。
2.根据《著作权法》的规定,著作权人可以部分或全部转让其著作权。但转让的仅是财产权,精神权利无法转让或继承,这也是保护著作人人格权利的一种方式。
3.那么,精神权利如何得到保护呢?首先,通过著作人的声明,在作品的出版物和传媒上公布著作人的姓名、头像以及著作人声明的内容,可以消费者或受众了解作品的背景和著作人的权利;其次,通过提起诉讼或采取其他救济措施,保护自己的人格权利。
4.需要特别注意的是,著作权的继承者虽然不能继承精神权利,但继承人必须尊重著作人的人格权利,对著作作出的任何修改、发表、展示等行为都必须尊重著作人的人格权利,否则将会受到法律制裁。
5.总之,精神权利是留给著作人自己保护的,它与著作人的人格紧密相连,因此不受转让或继承。但是,著作权继承人也必须尊重著作人的人格权利,不得侵犯其人格权利,否则将面临法律的制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