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拐骗儿童是一种非常严重的犯罪行为,对受害人身体和心理造成极大的伤害。根据我国刑法的规定,拐骗儿童是属于继续犯的一种行为。也就是说,如果一个人曾经因为拐骗儿童被判处刑罚,但在服刑期间又再次犯了同样的罪行,其刑罚会相应增加。
2. 继续犯是指已经被判处刑罚,又在量刑期间再次犯罪并被判处的行为。而在我国刑法中,有一些犯罪行为被认为是特别严重的,比如拐骗儿童、贩卖人口等。对于这些犯罪行为,如果在服刑期间再次犯罪,会被认定为继续犯,处罚会相应增加。
3. 因此,如果一个人因为拐骗儿童被判处了刑罚,但在服刑期间又再次犯罪,比如再次拐骗儿童,其刑罚会更加严厉。这也是为了打击这种危害极大的犯罪行为,保护儿童的身心健康,维护社会的安定和谐。
4. 总之,拐骗儿童是属于继续犯的一种行为,如果一个人曾经因为这种行为被判处刑罚,在服刑期间再次犯罪,其刑罚会相应增加。我们应该加强对这种行为的打击和治理,切实保护儿童的安全和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