很多拆迁人的家里都有大面积的空地和院子,甚至可能院子和空地的面积比房屋还大,在晏清律师事务所接待的当事人中,大家常常有疑问:自己家里的院落空地在拆迁时到底能不能获得补偿?很多时候征收方为了压低补偿款价格,往往故意不将拆迁人的院落空地面积计算在补偿内,随意计算补偿数额,导致拆迁人对于补偿应当包含的内容懵然不知,使拆迁人的权益被严重侵害。下面北京晏清律师事务所就通过一个现实的案例来带大家看一下院落空地究竟应该获得多少补偿。
基本案情:江苏省的林女士拥有一处房屋,其中院子的面积就有200多平。后来面临房屋征收,征收方在评估房屋价格时没有将林女士的院落面积计算在内,导致给林女士的评估价格极低,林女士很愤怒:自己200多平米的院子,毕竟这也是自己房屋的一部分,怎么在拆迁时就变得不值钱了呢?于是林女士向法院提起诉讼,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小编与上述案情中的李女士也有一样的困惑,遂询问了晏清律师事务所王律师。王律师就上述案例发表了如下观点: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征收国有土地上房屋时是否应当对被征收人未确权登记的空地和院落单独予以补偿的答复》中规定:“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补偿中,应将当事人合法享有国有土地使用权的院落、空地面积纳入评估范围,按照征收时的房地产市场价格,一并予以征收补偿”。所以说,国有土地上房屋在拆迁中应当有“空地院落”这一项补偿内容,而且应当根据房地产的市场价格进行补偿。拆迁方为了节约成本,往往不将院落空地面积计算在补偿数额内,这种情况就会导致拆迁人的补偿减少,很可能导致拆迁人的生活标准降低,所以遇到拆迁时一定要注意自己的补偿中是否包括院落空地,如果没有,一定要及时联系专业律师维护权益。
案件结果:在林女士提起诉讼后,征收方找到林女士想要通过协商解决问题,最终林女士在律师的帮助下与征收方达成协议,将院落空地面积计算到赔偿面积之中,获得了赔偿款700余万,是之前补偿金额的两倍还多!
征收方为了节约成本,往往无所不用其极。不对院落空地进行补偿就是常见手段,而很多拆迁人由于不了解法律规定,错误的以为自己的院落空地不能获得补偿,使自己的权益在不知不觉中就被侵害,如果正在看这篇文章的您也遇到了类似困难,请不要迷茫,及时与专业律师取得联系,确保案件获得诉讼的优势。保护每位当事人的权益,也是北京市晏清律师事务所律师一直以来的信念。希望各位当事人均能在律师帮助下,维护自身合法权益,获得应得的征收补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