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是一个历史悠久的省份,独特的地理环境和人文底蕴造就了丰富多样的饮食文化。在陕西,特别是农村地区,妇女们一直是家庭烹饪的主力军。然而,随着时代的进步和生活方式的改变,传统的烹鸡技艺渐渐被遗忘。近年来,越来越多的陕西妇女开始探索烹鸡技艺,通过传承和创新,使得这门古老的技艺重焕生机。她们用智慧和热情将鸡肉烹制得香气扑鼻、鲜嫩可口,让人们的味蕾得到了极大的满足。这一妇女们的探索之旅不仅丰富了陕西的饮食文化,也传递了妇女们的智慧和才华。
昨日与友聊到吃饭,他提到黄焖鸡,我才突然意识到我从没有吃过黄焖鸡,由此便展开了以下对话:
小时候吃到的鸡大都来源于自己家养的鸡,手起刀落间,一只只可爱的老公鸡或老母鸡,便这样仓促地结束了自己的生命。我家原来一直养鸡,不为别的,用我妈的话说就是:“咱全家原来冬天老感冒,自从咱一冬天吃了七八个鸡后,你看咱现在身体多好的。”
杀鸡是个技术活,一般由我妈全权负责。不是因为我爸不敢杀,而是因为在解剖动物方面,我妈是专业的。我妈毕业于我镇非著名职业高中兽医专业,致力于研究公猪阉割技术、母牛产后护理以及动物解剖学。由于在校学习时解剖过很多青蛙、鸽子、猫等小动物,所以我妈从来都是杀鸡不眨眼。
眼睛先聚焦到笼里一只看起来最肥美的鸡身上,趁其不备,我妈一把抓住其双翅,顿时狼烟四起,鸡飞狗跳。在它扑棱翅膀、苦命哀嚎之时,脖子已和厨刀来了次负距离接触,鸡兄甚至还没来得及做应激反应,就这样牺牲了。
杀鸡先放血。这个镜头太过血腥,一般我是不敢直视的。看着鲜红的血从鸡脖子上一滴滴淌进碗里,场面极度不适。想来我爸多年来备受我妈“欺负”,也和我妈这杀鸡技术密不可分。
放完血后就要拔毛了。一般这时,我爸总会很默契地烧一大锅开水。找个不用的烂不锈钢盆,倒满滚烫的热水,抓住鸡爪子先让鸡洗个热水澡冷静一下。烫鸡毛的味臭飘千里,腥臊味混杂着鸡屎味直叫人作呕,可我妈虽一脸狰狞,却迎难直上。
拔毛讲究快准狠,趁着热水烫过,毛孔刚张开的时候要快速拔毛,不然动作稍迟缓一些,鸡毛就拔不下来了。我妈的手仿佛跟装了电钻似的,疯狂作业,大且硬的鸡毛倏尔散落一地。然而那些小的绒毛,依旧顽强地扎根在鸡身上,由此便给我的吃鸡生涯留下了阴影。
拔完毛后便可以开膛破肚了,这一步更为血腥。把鸡腹划开,内脏忽地一并迂出来,取出内脏和不能吃的部位。通常这时,我妈便会给在一旁看傻眼的我开始科普:“这是鸡嗉子,这是鸡胃,这是鸡……”鸡嗉子是个很神奇的东西,里面储存着鸡还未消化的食物:杂草、饲料、小石头子都在里面。洗净鸡嗉子,把里面那一层黄黄的皮撕下来晾干,这就是个很有名的中药:鸡内金,可以健胃消食。我妈会挑个风和日丽的日子,把鸡内金在平底锅先烤干,再压成粉,和到面里烙锅盔,老好吃了,一种别样的口感。
说起内脏,想起了个关于我家布什(狗)的趣事。原来我妈每次杀完鸡后,都是把人不能吃的部位先给布什吃,再给猫分一点,两位便相安无事、各吃各的。然而这次我妈却粗心大意,先给猫扔了点内脏,再给布什碗里倒了一些。布什这下不乐意了,它不敢朝我妈发火,便一边狼吞虎咽内脏,一边朝猫嚎叫。我妈看出了端倪,赶紧给布什口头道歉,只见布什眼睛都气红了,一脸不爽地瞅着我妈。之后的几天,布什每次看我妈过来都要瞪我妈几眼,我妈每每讲起这件事都笑得合不拢嘴:“你看咱家布什是不是成精了!哈哈!”
布什已经走了六年多了,直到现在想起它气红眼的样子,我还是觉得它很可爱,跟小孩一样。
如果我妈杀的是公鸡,我每次还要在拔的毛里挑十几根色彩斑斓、溜光水滑的鸡毛做毽子用。有次我爸在家旁边的涝河岸上抓了只野鸡回来,让我妈晚上炖了吃肉。但我对这种野味敬而远之,最后我一口都没吃,倒是收集了很多漂亮的野鸡毛。
杀的是母鸡的话,便少了一丝期待,不过杀鸡取卵的过程却足以震惊一个小孩子的眼球,那一串黄黄的未发育完全的鸡蛋被从鸡肚子里掏出来,我是不敢吃的。
刚开始做鸡肉,我妈只会清炖,要么炖成咸的喝汤吃肉,要么加点红枣枸杞炖成甜的喝汤吃肉,她一直固执地认为鸡肉炖成汤,营养才能最大化。后来,我们全家都吃腻了这单一的口味,我终于第一个发声:“妈,咱下次能不能换个做法,汤再好喝也背不住每次都喝。”我妈不得已跟着电视上学会了做大盘鸡。我最爱吃里面的土豆块,口感绵密,滋味十足。“你赶紧吃个鸡爪子,看你写作业慢的,吃了鸡爪子手就跟鸡刨食一样快了。”每次吃鸡,我爸都要这样调侃我弟。
我一般只爱吃没带皮的鸡块,因为带皮的鸡肉上,大概率还残留着我妈未拔干净的鸡毛。尤其鸡翅部分,毛比较细密,总有漏网之毛,所以每次吃我妈做的鸡,我很少吃鸡翅,害怕吃一嘴毛咽不下去。“你下次拔毛时能不能认真一点,每次毛都不拔干净。”我爸谨慎地发出了抱怨。“那你下次杀鸡去,吃枣还嫌核大!”我妈一怼,我爸便默不作声,只顾低头吃肉。
说来也奇怪,这鸡肉确实有滋补功效,一冬天下来,全家都没生病,而且个顶个胖嘟嘟的。但我私以为我妈做的鸡肉很柴,带着腥味,且不太入味,导致我一直觉得鸡肉不好吃。直到长大后我家没鸡了,我才敢说出当年的困惑,我妈一笑:“那是因为咱当年舍不得吃小鸡,每次杀的都是没用了的老鸡,肉就比较老,只能炖汤了,但你们要吃炒的,我也没办法。”原来,是我一直误会我妈的厨艺了。
我家还养过一段时间兔子,几十只兔子整天在你跟前嘤嘤嘤,这萌景谁能扛得住啊!每次有收兔子的人来,人家都要现场杀兔,光把肉带回去。我妈此时却望而却步,不敢动手。毕竟这兔子相比起鸡来,是稍聪明且通灵性的。自己从小养到大的“萌宠”要被剥了皮,确实让人于心不忍。我妈每次都央求人家杀兔,她自己背过身去,不忍直视。那一段时间,我家的外墙上总晒着一张张兔皮,蔚为壮观。
有一次,我妈给兔打针,我弟也来凑热闹,为了锻炼我弟胆量,我妈便大胆地让我弟试着给兔子打针,结果我弟戳错了位置,兔子直接嗝屁了。没办法,死兔子舍不得扔,只得杀了吃肉。杀兔子时我妈明显没有了杀鸡时的神勇干练,她的眼神变得怜爱起来。看来可爱,在哪里都适用。
兔肉炒好后,我妈含泪吃了两大碗,我当时还不敢吃兔肉,总觉得很残忍很膈应,我妈硬让我尝了一块,兔子肉比较瘦,口感很柴,纤维比较粗,不太好嚼。关键每嚼一口都能想起那冤死的小可爱,更让人恻隐。
今夏去成都,第一次吃到了双流老妈兔头,哎嘛,真香!长得狰狞咋吃起来这么带劲儿呢?由此得知,原来我不爱吃兔肉不是因为我爱心泛滥,而是我妈厨艺有限。
我家已经好多年不养小动物了,我妈的杀鸡技术一时半会也无处施展。年轻时学的解剖技术被熟练应用在了烹饪上,也算学有所成吧!假如我妈当年没丢弃自己的手艺,开一家兽医站,说不定现在,也是一名家谕户晓的兽医了吧。命运让她成为了一名家庭主妇,她便兢兢业业地在这个岗位上一干就是二十几年。若我以后有能力,一定帮家人实现那些年少时未曾完成的心愿,毕竟,他们也曾是少年啊!
感谢那些倒霉的老鸡们,丰盈了我的少年时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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