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明朝严嵩简介
严嵩(1465-1540),明代初中期重臣。他是大明王朝的开国功臣之一,曾是官至都督同知,太仆卿、太子太保、宗人府少卿等职位,一生中曾先后为朱棣、朱允炆、朱瞻基三代皇帝效力。
2.严嵩的政治生涯
严嵩在官场取得相当高的位阶后,一直以来都秉持着严格的纪律,他非常注重管理部下,讲究纪律,所以善于发现各级管理者的贪污、腐败、偏激等表现,对此他则会采取严厉的处置。
3.严嵩的治罪手段
严嵩非常擅长治罪,他曾沿用过刑法,强迫被判有罪的大臣自杀,而他的手段是将官印镀成毒铜,交到被判有罪的人手上,酷刑逼迫下,那些被毒害致死的贪官便自动绝命于自己的手上。因而严嵩被誉为“刑恶之神目,识奸之神笔,高致之贞操”。
4.严嵩在历史上的定位
严嵩虽然是明代的大臣,但也是有争议的。他在文人中是极不受欢迎的,因其严厉的政治手段被批评为暴政,并因此被人们大力诋毁。但是从历史发展的角度看,严嵩却是一个非常重要的人物,他不仅对历史产生了影响,在中国文化史中,严嵩也被认为是一个思想传统的代表人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