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住房资金中心即日恢复“商转公”贷款业务,满足这些条件可办理

财经 2023-09-22 19:52:01 桔子生活

根据最新消息,省住房资金中心近日宣布恢复“商转公”贷款业务,为满足一大批满足相关条件的申请者提供更多扶持。这一政策的实施为符合要求的个人和企业提供了更多的住房资金支持,进一步促进了住房市场的发展。通过积极支持“商转公”贷款,为广大市民提供更多便利和选择,我省住房资金中心再次展现了对民生发展的关心和支持。在这一新的政策下,我们相信住房市场将迎来新的活力,促进经济的稳定和可持续发展。

1月6日起,甘肃省住房资金管理中心恢复“商转公”贷款业务办理。省资金管理中心缴存职工购买的,已办理商业住房贷款的自住住房(兰州市域内),且该房屋已取得不动产权证书或房屋所有权证书的,可根据条件办理“商转公”贷款业务。

据省住房资金管理中心工作人员介绍,“商转公”贷款申请除符合《甘肃省住房资金管理中心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操作规程》相关规定外,还应满足六项条件:

一是申请人为原商业住房贷款人或其配偶,且申请人为原商业住房贷款抵押人。申请人未婚、离异、丧偶的,以本人名义申请;申请人已婚的,配偶应为共同申请人。

二是申请“商转公”贷款的房屋已取得不动产权证书或房屋所有权证书,且权属明晰,无查封、保全、设定居住权等权利受限情形。该房屋能办理顺位抵押登记手续,且在办理“商转公”贷款顺位抵押业务期间不得增加其他抵押权人。

三是申请“商转公”贷款时,原商业住房贷款须正常、连续还款12个月以上。

四是已办理的商业住房贷款符合中国人民银行有关个人住房贷款规定,且原商业贷款银行同意办理“商转公”贷款。

五是“商转公”贷款申请审核通过后,借款申请人须将原商业住房贷款剩余本息超出“商转公”贷款金额的差额部分以自筹资金方式足额偿还。

六是原商业住房贷款银行与“商转公”贷款业务承办银行原则上为同一银行。

关于大家关心的“商转公”贷款额度、期限和利率问题,该工作人员介绍,“商转公”贷款额度按现行规定核准,同时贷款额度不得超出拟转贷余额。贷款期限按现行规定核准,且与商业住房贷款已还年限合计不超过30年(商业住房贷款已还年限按年取整)。贷款利率按照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利率执行。

“商转公”额度到底怎么算?

1月6日,兰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甘肃省住房资金管理中心接连实施“商转公”贷款利好政策,本报也收到不少读者留言,咨询自己的情形是否能办理“商转公”,其中比较集中的一个问题是“将原商业住房贷款剩余本息超出转公积金贷款金额的差额部分以自筹资金方式足额偿还,商业住房贷款本金剩余余额转为住房公积金贷款”,该怎么理解?

兰州公积金中心相关负责人告诉记者,比如公积金可贷额度测算为60万元,目前实际商贷本息还有65万元,那就需要自筹资金先把差额的5万元足额偿还后,在符合其他各项条件的情况下,即可办理“商转公”贷款业务。需要办理此项业务的缴存职工,可前往兰州市政务服务中心公积金办理窗口或兰州公积金中心各分支机构,测算公积金可贷额度,并在窗口申请办理“商转公”业务,领取“商转公”贷款同意书等资料。

省资金中心缴存职工可在该中心官网查看详细的“商转公”贷款申请材料。

来源:兰州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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