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临牌的疑问今天给你说透

汽车 2023-09-05 14:20:01 桔子生活

车驾管服务全新上线

《一路平安》是江苏省广播电视总台与江苏省公安厅交警总队联合重点打造的全媒体专业交通交管服务栏目。

全新改版后,今年《一路平安》将在每周五全新上线车驾管服务专题栏目《周五车管所》,针对近期最新放管服新政,车友最关心、最热议、提问最多的车驾管话题,邀请全省资深车管民警权威发布、在线答疑解惑。

五大板块一对一服务

全新上线的《周五车管所》设置了5大板块:

权威发布:第一时间发布车驾管新政,资深车管民警权威解读。

车主你好:深度聚焦每一位车主最关心的车驾管政策与服务。

新手课堂:致力于让每一位驾考学员、每一位新驾驶人更快进入角色,远离安全风险。

曝光台:对典型道路运输事故追根溯源,依法曝光高风险运输企业。

一号窗口:一对一贴心服务,为大家解答开车用车时遇到的车驾管难题。

周五相伴 邀你收听

关于车驾管的疑问,欢迎您在《一路平安》节目和融媒体栏目中向我们提问,全省各地最专业的车驾管民警将为你答疑解惑 。

同时,江苏省公安厅交警总队也将在这里,第一时间为您发布全省交管服务的新政策、新举措、新动向,欢迎您的关注!

上周《一路平安·周五车管所》邀请盐城市交警支队车管所民警杨佳佳“走进”直播间,和大家分享车辆信息变更、车辆改装和临时号牌申领的相关内容,一起来围观!

本期主持人

吕杰

FM101.1

江苏交通广播网

《一路平安》主持人

本期嘉宾

杨佳佳

盐城交警支队

车管所民警

热点速递

车辆信息变更“跨省通办”

收听节目

01

哪些情况需要做车辆信息变更?

根据2022年5月1日正式施行的《机动车登记规定》(公安部令第164号)第十六条规定,已注册登记的机动车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机动车所有人应当向登记地车辆管理所申请变更登记:

①改变车身颜色的;

②更换发动机的;

③更换车身或者车架的;

④因质量问题更换整车的;

⑤机动车登记的使用性质改变的;

⑥机动车所有人的住所迁出、迁入车辆管理所管辖区域的。

属于第一款第一项至第三项规定的变更事项的,机动车所有人应当在变更后十日内向车辆管理所申请变更登记。

02

哪些变更可以“跨省通办”?

小型、微型载客汽车因改变车身颜色申请变更登记,车辆不在登记地的,可以向车辆所在地车辆管理所提出申请。车辆所在地车辆管理所应当按规定查验机动车,审查提交的证明、凭证,并将机动车查验电子资料转递至登记地车辆管理所,登记地车辆管理所按规定复核并核发行驶证。

重点提醒全省车友:车辆信息变更“跨省通办”新措施主要涉及四项业务:一项变更登记和三项变更备案——

一项变更登记:改变车身颜色变更登记。

三项变更备案:

①小型微型自动挡载客汽车加装、拆除、更换肢体残疾人操纵辅助装置;

②载货汽车、挂车加装、拆除车用起重尾板;

③小微型载客汽车加装、拆除车顶行李架,换装散热器面罩、保险杠、轮毂。

热点答疑

改装与非法改装

收听节目

01

什么是非法改装?

在车管民警眼里,这些都是生活中常见却不符合法律规定的改装——

①加装涡轮,换“芯”车型:一些车主或驾驶人购置了小排量的车,但小排量的车无法满足需要。因而加装涡轮,以此提升动力。

②加装灯泡和透镜:对于一些使用卤素灯或者氙气灯的车主,想增强光源的穿透距离和亮度,于是就私自加装灯泡和透镜。

③加装尾翼:一些车主为了让自己的车看起来更炫酷,有跑车的感觉,于是就加装了尾翼,但是加装尾翼后在高速行驶状态下会影响车身的稳定性,存在安全隐患。

④换“车标”:一些车主出于虚荣心或猎奇心理,将车辆原有的车标进行更换。

⑤改装“排气”:此类改装是日常生活最为大家厌恶,一些车主往往为了提升动力和博人眼球而造成巨大的噪音污染。执勤民警在执法过程中通过对“声响”的识别发现,对此类非法改装和噪音扰民的违法行为依法进行查处。

⑥私自改悬挂车型:对于悬挂的改装,难度系数偏高,难以与原厂做到一样。由于匹配度不可能和原厂技术相匹配,所以此类改装存在巨大的安全隐患。

02

哪些改装不需要办理变更?

下面这种情况是不需要办理变更的。根据《机动车登记规定》(公安部部令第164号)第二十二条规定,以下几个情形在不影响安全和识别号牌的情况下,机动车所有人不需要办理变更登记:

①增加机动车车内装饰;

②小型、微型载客汽车加装出入口踏步件;

③货运机动车加装防风罩、水箱、工具箱、备胎架等。友情提醒:加装的部件不得超出车辆宽度。

加装、换装的总体原则:不改变车身主体结构且保证安全。

03

加装改装如何备案登记?

申请变更登记的,机动车所有人应当交验机动车,确认申请信息,并提交以下证明、凭证:

①机动车所有人的身份证明;

②机动车登记证书;

③机动车行驶证;

④属于更换发动机、车身或者车架的,还应当提交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合格证明;

⑤属于因质量问题更换整车的,还应当按照第十二条的规定提交相关证明、凭证

车辆管理所应当自受理之日起一日内,查验机动车,审查提交的证明、凭证,在机动车登记证书上签注变更事项,收回行驶证,重新核发行驶证。

新手课堂

临牌那些事

收听节目

01

新的临牌管理制度有何不同?

从5月1日起,新部令对于临时车牌管理制度也进行了完善。本次修订对临牌的行驶限定区域进行了调整,临时号牌上不再签注限定行驶区域,也就是说临时号牌的使用不再受行驶区域的限制了。

同时,本次修订还对临时号牌做了以下几个修改:

①明确二手车出口企业收购机动车,申请办理转让登记的,核发临牌规定。

②新增新车出口销售,应当申请临牌的规定。

③新增智能网联机动车核发临牌规定。

02

哪些情况需要申领临牌?

机动车具有下列情形之一,需要临时上道路行驶的,机动车所有人应当向车辆管理所申领临时行驶车号牌:

①未销售的;

②购买、调拨、赠予等方式获得机动车后尚未注册登记的;

③新车出口销售的;

④进行科研、定型试验的;

⑤因轴荷、总质量、外廓尺寸超出国家标准不予办理注册登记的特型机动车。

03

申请临牌需要什么材料?

机动车所有人申领临时行驶车号牌应当提交以下证明、凭证:

①机动车所有人的身份证明;

②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凭证;

③属于未销售的及因轴荷、总质量、外廓尺寸超出国家标准不予办理注册登记的特型机动车情形的,还应当提交机动车整车出厂合格证明或者进口机动车进口凭证;

④属于购买、调拨、赠予等方式获得机动车后尚未注册登记的,还应当提交机动车来历证明,以及机动车整车出厂合格证明或者进口机动车进口凭证;

⑤属于新车出口销售的情形的,还应当提交机动车制造厂出具的安全技术检验证明以及机动车出口证明;

⑥属于进行科研、定型试验的规定情形的,还应当提交书面申请,以及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合格证明或者机动车制造厂出具的安全技术检验证明。

04

临牌的有效期有多长?

车辆管理所应当自受理之日起一日内,审查提交的证明、凭证:

①属于未销售的;购买、调拨、赠予等方式获得机动车后尚未注册登记的;新车出口销售的这几种情形,需要临时上道路行驶的,核发有效期不超过三十日的临时行驶车号牌。

②属于进行科研、定型试验的情形的,核发有效期不超过六个月的临时行驶车号牌。

③属于因轴荷、总质量、外廓尺寸超出国家标准不予办理注册登记的特型机动车情形的,核发有效期不超过九十日的临时行驶车号牌。

如果是因号牌制作的原因,无法在规定时限内核发号牌的,车辆管理所应当核发有效期不超过十五日的临时行驶车号牌。

对属于未销售的或者购买、调拨、赠予等方式获得机动车后尚未注册登记的情形,机动车所有人需要多次申领临时行驶车号牌的,车辆管理所核发临时行驶车号牌不得超过三次。属于新车出口销售的,车辆管理所核发一次临时行驶车号牌。

但是临时行驶车号牌有效期不得超过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有效期。

05

智能网联机动车如何申请临牌?

根据《机动车登记规定》(164号令)第四十八条规定,对智能网联机动车进行道路测试、示范应用需要上道路行驶的,道路测试、示范应用单位应当向车辆管理所申领临时行驶车号牌,提交以下证明、凭证:

①道路测试、示范应用单位的身份证明;

②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凭证;

③经主管部门确认的道路测试、示范应用凭证;

④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合格证明。

车辆管理所应当自受理之日起一日内,审查提交的证明、凭证,核发临时行驶车号牌。临时行驶车号牌有效期应当与准予道路测试、示范应用凭证上签注的期限保持一致,但最长不得超过六个月。

关于车驾管

如果你还有任何疑问

欢迎在《一路平安》节目中

与我们实时互动

每周五14:30-15:30

锁定FM101.1

锁定《一路平安》周五车管所

下期重磅预告

————————

来源:江苏交通广播网(ID:jsjs1011)、江苏交警

记者 邵伟 吕杰

制图 郭雪

综合 盐城交警

邀您收听《一路平安》

《一路平安》节目周一至周日14:30-15:30在FM101.1播出,本节目是由江苏省公安厅交警总队和江苏交通广播网联合打造的专业交管服务类节目,敬请关注收听!

以上就是关于临牌的疑问今天给你说透的相关介绍,希望能对你有帮助,如果您还没有找到满意的解决方式,可以往下看看相关文章,有很多关于临牌的疑问今天给你说透相关的拓展,希望能够找到您想要的答案。

相关推荐

猜你喜欢

大家正在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