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犯罪预备是一种犯罪行为,也就是说犯罪预备是犯罪的前奏。但是,有人认为犯罪预备不应该受到惩罚,因为犯罪还没有真正发生。
2. 犯罪预备可以理解为“备战”,如果我们对犯罪预备不予以惩罚,就如同是在给犯罪者准备更充足的发展机会和时间。也就是说,如果我们不对犯罪预备行为进行制裁,犯罪就更有可能发生,并会有更多的人离开正义的轨道。
3. 除了犯罪预备容易引发犯罪,我们也不能忽略另一个重要因素——社会影响。如果犯罪行为与犯罪预备混淆在一起,人们就会认为违法是理所当然的,而不是要被惩罚的。这样,社会的正常秩序就会被彻底破坏。
4. 而实际上,对犯罪预备行为处以惩罚也有正当性。因为犯罪预备行为也是一种自愿行为,没有强迫的情况出现。同时,犯罪预备行为也会对他人造成威胁和危害。因此,犯罪预备的行为应该受到惩罚。
总之,犯罪预备是犯罪行为的前奏,对犯罪预备行为进行制裁也是应该的。否则,犯罪行为将更加容易发生并且招致更多的社会危害。同时,对于犯罪预备行为的制裁也可以起到警示的作用,让更多的人远离犯罪,进而维护社会的和谐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