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自诉案件给被告都送达什么?
在自诉案件中,被告需要收到一系列的送达材料,以确保其知情权和申辩权的实现。首先,被告应当收到起诉状,起诉状是原告向法院提起诉讼的书面文件,其中应当明确列明被告的姓名、住所等相关信息。其次,被告还应当接收到法院的传票,其中会详细说明案件的时间、地点和内容等重要信息。此外,被告还会收到法院的开庭通知,以便其了解具体的庭审安排。
2. 自诉案件给被告都送达什么证据?
除了送达上述文件外,自诉案件还需要向被告送达相关的证据材料。在起诉状中,法院会列明原告提供的证据清单,其中包括原告认为能够证明自己主张的各种证明材料。这些证据可能涉及书面证据、物证、视听资料等不同形式,如证人证言、相关文书、照片或视频等。被告需要通过送达的方式,获取并认真研究这些证据材料。
3. 总结:
自诉案件中,被告需要接收起诉状、传票和开庭通知等送达材料,以确保其知情权和申辩权的实现。同时,被告还需收到与案件有关的证据材料,以便了解原告提出的主张和所提供的证据。通过确保有效的送达和传达,可以保障双方在自诉案件中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