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重庆市政府决定取消公摊面积按套内计费的做法,这一举措旨在让老百姓更加明白自己所付费用的具体情况,以及在购房过程中能够更加放心。此次政策的实施将对购房市场产生重要的影响,无疑为广大购房者提供了更加透明、公正的环境,让人们更加安心地置产。
说起房子的公摊面积,全国的买房人之中,除了重庆外,基本上都有一肚子的话想说。而每一年,都会有一些楼盘因为过高的公摊面积而形成社会热点。比如,今年八月的陕西西安,69平方米的房子公摊面积达37平方米,实际使用面积仅仅只有32平米,公摊面积点比居然高达53.6%。一时间,“公摊刺客”成为市场关注焦点。
那么,被大家关心的公摊面积是如何形成的呢。
根据知名地产专家孟晓苏在接受采访时的发言来看,他说“公摊这事,当年就是我们干的”。在解释这么做的原因时,他也很直白的告诉大家,中房作为早期的房地产公司,是由建筑业转过来的,而建筑业是按照建面计价的。同时,他又补充到:
让老百姓按照建筑面积买房, 它显得数多, 面积大, 容易让老百姓产生满足感, 幸福感, 所以我们就一直沿用了下来. 建筑面积和使用面积差了多少,差了30%左右,公摊面积就是这么来的。
自此,按照建筑面积买房,一直延用到现在。
期间,重庆在2002年以地方法规的形式明确要求:“商品房现售和预售,以套内建筑面积作为计价依据,商品房买卖合同及商品房权证应当载明共用部位及设施。”变成了首个取消公摊面积的城市。所以,这一点上,重庆买房人的幸福指数是要远远高于其它城市的,没有“公摊刺客”之忧。
随后,也有一些城市想学重庆搞套内面积计费,但都因为这样那样的原因,在热热闹闹的宣传一阵之后悄无声息的结束了。比如,广州、山东、内蒙古等。同时,住建部也曾在2019年的《住宅项目规范(征求意见稿)》第二部分2.4.6条指出,住宅建筑应以套内使用面积进行交易。但是,不知道什么原因,在此后公示版本的征求意见稿中,此条内容再未提及。随后,也未见住建部提出房地产公司按套内面积计费的要求。
至于中银证券研报所提出的:“我们认为取消公摊面积不可能一蹴而就,甚至会影响到购房者的权利。”这种突破智商底线的观点,大家当作笑话看一看就行了。一个理由,重庆都能执行得好好的,其它城市为什么不行。
实行套内面积计价,主打的就是一个公开透明,让开发商少了暗箱操作的空间。如果站在买房人的角度谈取消公摊面积,按套内面积计费,不外乎计算房价时,单价高一点,对于相应系统的支持没什么变化,有啥难度呢。如果站在房地产开发商的角度,会给出一大堆反对的理由,比如“房地产市场价格体系”,比如“实施难度较大,周期较长”等等,一些不是理由的理由。
这事,其实,就看站的立场是哪里。
不管怎样,就房地产的计费面积计算来看,我仍然赞成全国政协委员洪洋的建议:
按套内面积计费,让老百姓明白付费,放心购房,同时也化解了业主与开发商诸多矛盾纠纷,有助于促进社会和谐。
近几天,听说合肥要学重庆实施套内面积计费,这很好,在此点赞为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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