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 回避是指法律程序中相关人员因利益关系或其他因素不适宜参与特定的案件或事务,因而放弃或被排除参与。回避的方式分为自行回避和强制回避。自行回避是当事人或诉讼代理人主动放弃参与诉讼程序,因而被排除在外。强制回避是法庭或其他权威机构认为某一方不适宜参与诉讼程序,因而被强制排除在外。
2. 法定的回避事由包括法定禁止理由和法定严格要求理由。法定禁止理由是指特定的情况下,法律禁止某些人参与特定的案件或事务。例如,法官不能参与他曾经代理过的案件。法定严格要求理由是指法律对特定类型的人员拥有更高的专业和道德标准,因此要求他们避免参与具有潜在利益冲突的事务。例如,律师不能代理与自己利益有关的案件。
3. 自行回避是法律程序中极重要的一部分,它保护了诉讼的公正性和诚信性。如果某个当事人或诉讼代理人在程序中出现了利益冲突或其他不适当的情况,他应该主动放弃参与程序。否则,他可能会因此受到惩罚,并且可能会使整个程序变得不公正。在法律程序中,回避事由的法定规定是保证程序公正性的一个基本保障,只有这样才能保障人们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