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判了无期徒刑的罪犯,并非百分之百不能假释。根据我国现行法律,判无期徒刑的罪犯,有可能被执行暂时出狱消除罪犯紧张状态的“暂时出狱实施规定”,这也就是我们常说的减刑政策。
2.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坐过二十年牢的死刑犯和判无期徒刑的罪犯,可申请减刑。但执行暂时出狱后,如再次犯罪、不配合改造或触犯法律,可撤销减刑,重新执行原判。
3. 此外,判无期徒刑的罪犯在服刑期间,还有可能获得政策宽恕,被特赦或者赦免。但这需要综合考虑罪犯的表现、改造情况和社会影响等因素。因此,并不能保证判无期徒刑的罪犯一定会被释放。
4. 判无期徒刑的罪犯不能假释,是指不得正常假释,而不是绝对不能被减刑、特赦、赦免等方式提前出狱。当然,这些假释方式都需要符合一定条件和程序,而不是随意执行。因此,我们不能将“不得假释”等同于“终身监禁”,避免误解和误导。
5. 总之,判了无期徒刑的罪犯并不算完全没有获得减刑、特赦或赦免等宽恕机会。然而这需要符合一定条件和程序,也需要经过相关部门审查确认。我们应该客观看待和理解相关法律规定,切实保障社会安全和公正司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