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关于工伤伤残是否继续工作的问题,应该根据具体情况来定。根据国家有关《工伤保险条例》规定,工伤伤残职工被认定为3-6级伤残后,可以根据自身情况选择继续从事原工作或从事适宜的其他工作。但是,1-2级伤残职工不受这个规定的范围限制,可以继续从事原工作或其他工作。
2. 另外,在认定工伤期间,一些轻微的工伤确实不影响职工进行工作。这些轻微的工伤包括轻微的皮肤擦伤、轻微的扭伤等。但是,这种情况下,职工应该尽量减轻工作负担,避免加重伤情。
3. 有些职工可能会觉得自己认为工伤,但是很难申请认定。这种情况下,建议职工通过法律途径维护自己的权益。职工应该知道自己享有的法律权益和保障,随时向相关部门咨询求助。在申请认定方面,职工也可以求助相关机构的律师,向律师咨询自己的案件可行性,寻求专业的帮助。
4. 综上所述,工伤伤残职工可以继续从事原工作或者适宜的其他工作,但是要根据自己的具体情况来决定。对于轻微的工伤,职工可以继续工作,但要避免加重伤情。而对于认定困难的情况,职工应该通过法律途径维护自己的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