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母公司决定设立子公司的股东决议应当明确提出以下内容:
(1)设立子公司的事由、目的、经营范围和形式;
(2)子公司的名称、住所、注册资本和股权结构;
(3)子公司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和其他主要管理人员;
(4)子公司的组织机构、经营管理制度、财务制度和内部监管制度;
(5)子公司的工作计划、经营目标和发展思路;
(6)子公司的设立方案和实施计划;
(7)设立子公司拟使用的资金来源和投资规模等。
2. 母公司决定设立子公司的股东决议必须由股东大会通过,采取股东会议决议形式,并由全体股东签署决议书,以确保决策的合法性和权威性。
3. 在股东决议书中应当注明,设立子公司的资金来源、投资规模和出资比例等,在子公司实际注册登记前,股东应当完成出资手续。
4. 此外,股东决议书还应当明确,子公司的设立是否存在法律、法规和政策的限制,是否需要审批和备案等程序,是否需要向其他方面进行通知和报备,以及一些其他相关事项。
5. 综上所述,母公司决定设立子公司的股东决议书应当充分明确设立子公司的各项内容,充分考虑市场环境和经济情况,确保子公司能够健康、稳定地运营,为母公司实现长远发展提供坚实的支撑和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