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最低工资标准与加班基数的规定是怎样的?
最低工资标准的计算如下:一般是采用每月最低工资的标准和小时最低工资标准。非全日制用工的最低工资标准适用于全职工人。一般情况下,最低工资是不包括工人的加班费、特殊工作条件下的津贴和法定福利的。最低工资每一到三年就会调整一次。
加班费基数与最低工资规定是加班的工资基数是不能够低于最低的工资标准的,否则就是属于一种不合法的行为工资基数一是按劳动合同约定的劳动者本人工资标准确定;
加班需要支付,不低于平时工资的150%。《劳动合同法》第31条规定:用人单位应当严格执行劳动定额标准,不得强迫或者变相强迫劳动者加班。是劳动合同没有约定的,按照集体合同约定的加班工资基数确定;
是劳动合同、集体合同均未约定的,按照劳动者本人正常劳动应得的工资确定。同时,加班工资基数不得低于本市规定的最低工资标准。
本市人社部门强调,实行月工资制的用人单位日工资以月计薪天数21.75天进行折算,小时工资在日工资基础上除以8小时进行折算。
二、加班费的具体标准是什么?
支付加班费的具体标准是:在标准工作日内安排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150%的工资报酬;休息日安排劳动者工作又不能安排补休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200%的工资报酬;法定休假日安排劳动者工作的,支付不低于百分之三百的工资报酬。
标准工作时间以外延长劳动者工作时间和休息日、法定休假日安排劳动者工作,都是占用了劳动者的休息时间。都应当严格加以限制,高于正常工作时间支付工资报酬即是国家采取的一种限制措施。
但是,在上述三种情形下组织劳动者劳动是不完全一样的。如法定休假日对劳动者来说,其休息有着比往常和休息日更为重要的意义,也影响劳动者的精神文体生活和其他社会活动,这是用补休的办法无法弥补的,因此,应当给予更高的工资报酬。
用人单位遇到上述情况安排劳动者加班时,应当严格按照劳动法及本法的规定支付加班费。属于哪一种情形的加班,就应执行法律对这种情况所作出的规定。相互不能混淆,不能代替,否则都是违反劳动法和本法的行为,都是对劳动者权益的侵犯,应当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所以具体要看哪个地方的最低工资标准是需要参照当地的有关政府给出的相关数据领参考的。如果是加班基数的最低标准是不能够低于最低工资标准的。而且平常公司要求员工加班,都是需要给员工发放1.5倍的工资作为加班费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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